中小企业购节能设备可减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今年正式实施。企业应该重点注意哪些条款?在经营模式、融资策略等方面应该如何应对?为此,记者独家采访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及企业咨询部合伙人陈建荣。
劳动密集型企业受惠较大
记者:新企业所得税法有什么要值得注意的影响?
陈建荣:新的企业所得税将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平等对待,普通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从33%下降至25%,据此计算,企业税后盈利可以增长11.9%。但对现时处于15%低税率地区的内资企业来说,就有额外税负的影响了。企业要注意的是,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比例调整较大。
记者:哪些行业会受惠较多?
陈建荣:有三种类型的行业受惠较多:从费用抵扣比例的调整看,劳动密集型企业受惠会比较多,因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大部分成本是工资,以前每人每月仅有1600元可以在税前扣除,新税法实施后,合理的工资支出都可以扣除,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应纳税额也就减少较多。从所得税率降低看,以前的非低税率企业获益最大。从税收优惠上来说,则主要是农林牧渔、公共基础设施、环保节能节水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等纳入新税法税收优惠的行业受惠。
集团公司将更倾向内部融资
记者:中小企业可作怎样的税务调整?
陈建荣:中小企业可以留意本身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尽量配合从而享受20%低税率的优惠。另一方面,企业在购置设备时,可考虑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因该类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记者:在经营模式和融资策略等方面,企业应该做怎么样的调整?
陈建荣:企业应该注意关联交易带来的影响。新税法规定,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因此要更加注意与集团企业交易的子公司是否独立运作。
融资方面,财力丰厚的集团公司将会更倾向内部融资。现行规定,内资企业集团公司向子公司贷款不得超过子公司注册资本,若超过50%,支付的利息将不能进行税前扣除。新税法删去了这样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特定的企业债务权益比率。虽然有关的独立条文仍未公布,但若是落实的比率优于50%,那么企业可以在集团公司内部融资安排上更具弹性。
三种行业受惠较多
劳动密集型企业;
以前的非低税率企业;
农林牧渔、公共基础设施、环保节能节水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等纳入新税法税收优惠的行业受惠。
【中小企业购节能设备可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