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类人员创业贷款政策
“5万元贷款,2年的利息是6000多元,使用贴息贷款,不仅解决了创业资金,也减轻了创业压力。”江西省日前出台了《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4类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贴息贷款额度最高达200万元,财政给予全额或半额贴息。
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目前江西已确定的财政贴息额度具体为:有创业愿望、有技术、有能力、有项目、有一定自筹资金和合法稳定经营场所的自主或合伙创业的上述四类人员,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项目外,创业贷款均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享受2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50%的财政贴息;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组织及小企业孵化基地,即经设区市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定为吸纳安置失业人员占企业职工人数50%以上的劳动组织,可享受200万贷款额度以内的全额财政贴息。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在规定的借款额度和贴息期限内,按实际借款额度和计息日起计算,小额担保贷款展期都不贴息。
【江西:4类人员创业贷款政策】